這里有一份史上最全工齡攻略,趕緊看過來!
1 什么叫工齡?
是職工從事腦力勞動或體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工作時間,也叫做工作年限。也就是說,你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它的長短多少也反映了你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以及你的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算為工齡:
- 在職人員考取研究生的,學習期間可以計算工齡;
- 公派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在獲得博士學位后,在批準攻讀博士學位期限內,可以計算為工齡;
- 自費出國留學的海歸,出國前的工齡與回國后工作時間可累計為工齡。
- 另外,在上世紀90年代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原國有、集體企業的勞動者從事井下、高溫工種的時間,按1年折算3個月的連續工齡,可換算成1個半月的繳費年限;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時間,按1年折算6個月的連續工齡,可換算成3個月的繳費年限。
從事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不得超過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提前年限,最多不超過5年。
從事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只能作為退休時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部分的繳費年限【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齡問題的函》(勞社廳函[2000]143號)】。
2 什么叫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是指勞動者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年限。
這里“本企業”的界定,許多單位把同系統或同集團下的各單位的工齡都累計在本企業工齡內,還有下面第3點第1條提到的都屬于本企業工齡。
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如果涉及計算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也與本企業工齡掛鉤,除非職工在離開本系統其他單位時已享受過原單位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則原單位已“買斷工齡”的年限不計入新單位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
3 什么叫做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即累計工作年限。
注意了,以下幾種情況,計為連續工齡:
(1)企業轉讓、改組合并,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的,其在企業轉讓、改組合并前的工齡記入本企業連續工齡;
(2)職工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全部計入本企業連續工齡;
(3)職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在6個月內的,計入本企業連續工齡,超過6個月的部分不計入連續工齡;
(4)職工停薪留職期間、留用察看期間,計入本企業連續工齡。
4 什么叫視同繳費年限?
這里的“繳費”,指繳納社會保險金。
根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發養老保險金。
此外,以下幾種情況,經過認定,都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發養老保險金。
-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后,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 復員退伍軍人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 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 在許多老職工的人事檔案中,都有一張薄薄的,發黃的蓋了“**勞動局”公章的紙,這張紙就是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記錄,別小瞧了這張紙,沒有它,老職工之前的不是實際繳納養老保險的工作年限就不能合并計算在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年限里,就會影響到你退休養老金發放的問題??梢姡曂U費年限與養老金待遇是直接掛鉤的。
其次,弄清楚工齡與哪些福利待遇相關
1 帶薪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又規定: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可見,這里的“累計工作時間”是不限于本企業工齡的,只要是你從參加工作開始的工齡,都算入你的累計工作時間內。
2 病假工資待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可見,病假待遇的高低,是與你的連續工齡息息相關的,這里的連續工齡的概念,與計算帶薪休假的工齡,是同一個概念。
3 醫療期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 5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9個月;
-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這里的實際工作年限,在具體操作上與帶薪年休假、病假工資待遇上的工齡是同一個概念。
4 計發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在法定的七種情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里,本單位工作年限,即本企業工齡。
5 計發出境定居離職費
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而獲準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出境前應書面 報告原工作單位或隸屬的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終結養老保險關系等手續,原工作單位可發給其一次性的離職費。其標準是:
連續工齡滿1年至10年的,每滿1年工齡發給1個月的本人 標準工資;連續工齡10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滿1年工齡發給本人的1.5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個月計發,但發給離職費的總額,以不超過本人24個月的標準工資為限。
這個規定雖然古老,但仍然是現行有效的喲!
6 部分津貼、補貼
許多體制內單位,都規定了年功工資和津貼,工齡越長,年功工資和津貼越多。
7 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證評定/報考
許多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證的評定/報考條件,都有專業工作年限的規定,這里就一一復述了。
此外,勞動法還對工齡較長的勞動者,予以了特殊保護: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最后,既然知道了工齡的重要性,
就要重視自己的工齡,如何重視呢?
1 保存好有關工作經歷的記錄
比如,證明你在一個單位工作過的記錄:錄用通知書、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工作證;證明你當過兵的記錄:入/退伍通知書、軍人身份證、士兵證、軍官證、退伍證、殘疾軍人證,等等。
總之,能夠說明你在一個單位工作過的證明和記錄,你都要保存好,說不定哪一天就會用上。
2 你的人事檔案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平時,人事檔案靜靜地躺在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檔案柜里,看似沒有什么用處,一但你要進行轉正定級、職稱申報、辦理工齡認定、辦理退休等重要手續時,人事檔案就會成為有用的“沉默的證人”。
一些人因為人事檔案丟失、或記錄不全,辦理不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和工齡的認定,導致失去了許多應該得到的待遇。
作為企業的HR人員,一定要重視員工的人事檔案,在移交、提檔、存放人事檔案過程中不要造成遺失;有時候人事檔案也會由單位封存好交由個人移交人事檔案,勞動者這時候也一定要注意不要丟失了自己的檔案。
如果丟失了檔案,里面的記錄要一一找回原單位去重新證明,有些單位時間長了已經不存在了,這樣你要再重新復制以往的工作記錄,就困難重重了。
對于一些人來說,賺錢的多少,有時候與工齡并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是,對于大部分上班族而言,工作時間年限越長,所得的福利、法律權益就越多。
所以一定要重視自己的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