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精簡沈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新增申報材料的通知
各醫藥機構:
圍繞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總體目標,近期,市醫保局結合日常工作對醫藥機構新增工作進行梳理,旨在簡化辦事流程,方便醫藥機構業務辦理,經上級行政部門批準,對醫藥機構新增申報材料進行調整?,F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新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申報材料
1.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報材料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及其診療科目明細;軍隊醫療機構需提交軍隊對外有償服務許可證及有償收費許可證;
(2)《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
(3)醫療機構設置批復文件;
(4)醫療機構成立以來的業務收支情況,門診、住院服務數量,以及可承擔醫療保險服務能力的材料;
(5)醫療機構醫護及藥技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
(6)醫療機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
(7)醫療機構銀行開戶的相關材料。
2.申請門診統籌服務項目另需申報材料
(1)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具備社區衛生服務職能的相關文件;
(2)駐沈高校醫院(衛生所、衛生室、門診部)申請大學生門診統籌服務項目,需提供其與高校隸屬關系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3)申請門診統籌手術治療病種服務項目的醫療機構,應提供機構作為區屬二級以上(含區屬二級)、市屬三級以下(含市屬三級)的綜合醫療機構或與現有手術病種相對應的專科醫療機構的相關資質材料。
3.申請生育保險相關服務項目另需申報材料
(1)《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2)申請計劃生育服務項目的醫療機構提供衛生和計生行政部門對計劃生育服務項目的批復文件;
(3)從事生育服務項目衛生技術人員的母嬰保健技術相關資格證書。
4.申請門診規定病種及家庭病床服務項目無需在申報平臺進行申報,請到醫保局醫療審核處現場辦理。
二、新增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申報材料
1.《藥品經營許可證》副本;
2.《營業執照》副本;
3.《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4.藥師(含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藥學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具備執業資格的藥學技術人員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執業藥師注冊證;營業員身份證、健康證;
5.按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
6.零售藥店銀行開戶的相關材料。
具體操作請閱讀沈陽醫保醫藥機構網上申報互動平臺中《沈陽市醫保網上申報互動平臺業務辦理使用手冊》
咨詢電話:62161739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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