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的通知
根據沈陽市統計數據,2016年度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620元。按照有關規定,我市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6860元,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不得超過12%,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仍不得超過沈陽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請各繳存單位嚴格執行政策,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
又訊
根據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9月22日下發的《關于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和臺灣香港澳門在沈工作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通知》,從10月9日開始,外籍和臺灣香港澳門在沈工作人員也可繳存和使用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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