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必看 | 沈陽醫療(生育)保險新單位開戶
【事項名稱】
醫療(生育)保險新單位開戶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
3.《關于做好企業“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辦〔2016〕23號)
4.《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5.《關于調整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沈勞社發〔2009〕33號)
6.《關于參加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沈人社發〔2010〕127號)
7.《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醫療保險問題的通知》(沈人社發〔2011〕93號)
8.《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沈陽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方案的通知》(沈政辦發〔2017〕36號)
【申請條件】
1.已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產生用工后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非企業用人單位在批準成立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如新開戶單位已辦理“五證合一”,需在報盤程序中“新開戶單位基礎信息采集(五證合一)”模塊,按要求準確輸入單位的名稱、隸屬關系、單位類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基本信息,錄入信息核對無誤后存盤,將電子文檔保存到U盤中,同時打印《沈陽市社會醫療(生育)保險登記表》兩份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如新開戶單位未辦理“五證合一”,需在報盤程序中“新開戶單位基礎信息采集(非五證合一)”模塊,按要求準確輸入單位的名稱、隸屬關系、單位類型、稅號、組織機構代碼等基本信息,錄入信息核對無誤后存盤,將電子文檔保存到U盤中,同時打印《沈陽市社會醫療(生育)保險登記表》兩份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諾書》(僅新單位開戶使用);
5.《遼寧省社會保險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6.單位經辦人二代身份證原件。
溫馨提示:
1、單位開戶后,需同時辦理本單位職工參保手續并提供相關材料(詳見單位職工新參保批量申報辦理、單位職工續保批量申報辦理)。
2、未“五證合一”的單位需補充提供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本、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復印件需用A4紙單面等比例復印,每頁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5.如遇特殊情況,可能需要補充提供其他材料。
【辦理地點】所屬醫保局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皇姑區崇山中路103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沈河分局:沈河區西順城街96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渾南分局:渾南區銀卡東路6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鐵西分局:鐵西區重工街12路;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鐵西分局張士辦理部:經濟技術開發區流花湖街1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和平分局:和平區長白西路51號,即和平區政務服務中心;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大東分局:大東區航空西路3號3門;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沈北分局:沈北新區金星街44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沈北分局蒲河辦理部:沈北新區輝山大街123-29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蘇家屯分局:蘇家屯區雪松路52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康平分局:康平縣政法路人社局院內;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法庫分局:法庫縣法庫鎮南外環路38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遼中分局:遼中區東環街52號;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新民分局:新民市南環東路21號。
【辦理時間】
駐各區審批大廳的分局業務辦理時間按審批大廳規定執行,如下: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渾南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和平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沈北分局蒲河辦理部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新民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市局及其余分局辦理時間為每月1-15日8: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24-62161173 024-62161771
【辦理流程】
1.在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門戶網站下載中心(http://www.syyb.gov.cn/download.html)下載單位報盤程序及《承諾書》(僅新單位開戶使用),也可攜帶U盤至所屬醫保局單位參保窗口拷取。
2.單位經辦人員按規定攜帶相關材料和《沈陽市社會醫療(生育)保險登記表》(紙質和電子文檔)至所屬醫保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