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辦理事宜的通知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支持住房租賃消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根據《沈陽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方案》(沈政辦發[2017]53號)以及沈陽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運行要求,現對繳存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業務辦理調整事宜明確如下:
1、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自租房房租的原有要件基礎上,增加由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機關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取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申請表》。
2、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其它要件、辦理流程等仍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3、本通知自2018年2月22日起執行。
4、由于系統調整,網上租房提取暫停,租房提取業務全部在前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