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辦法施行,未來可能多領一份養老金!
問:什么是“企業年金”?
答: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只要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可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問:“企業年金”必須繳納嗎?
答:企業年金有利于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符合國家規定的繳費部分,企業繳費可以在稅前扣除,個人繳費可以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業年金為企業及其職工通過集體協商自主建立,國家并不強制要求建立。
問:“企業年金”該繳多少錢?
答: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一方協商確定。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為每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企業繳費應當按照企業年金方案確定的比例和辦法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問:“企業年金”待遇什么時候可以領取?
答: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時,可以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后,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問:換企業工作,“企業年金”能轉移接續嗎?
答: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新就業單位已經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原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權益應當隨同轉入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
職工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的,或者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以暫時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機構發起的集合計劃設置的保留賬戶暫時管理;原受托人是企業年金理事會的,由企業與職工協商選擇法人受托機構管理。
問:辭職后,所繳的“企業年金”怎么辦?
答:職工辭職后,企業應當對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的繳費及投資收益作歸屬處理。其中,職工個人繳費及其投資收益完全歸屬于職工個人,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的權益歸屬規則歸屬于職工個人。職工重新就業后或者未就業等情況期間,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權益按照上一問題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達到國家規定的領取條件后,向管理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企業或者法人受托機構申請領取企業年金待遇。
問:如何查詢“企業年金”個人繳費情況?
答: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人都能為職工提供一定的查詢渠道,如網上查詢系統、個人網銀、自助終端、ATM、電話銀行、柜臺等。職工可以通過自己的賬戶管理人提供的渠道,查詢包括個人繳費在內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