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參合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即時結報工作流程
備案人員:按照《轉發省農民工、雙創、異地長期居民人員即時結報的通知》(沈衛計辦發〔2018 〕69號)對于農民工、雙創人員、異地長期居民人員,可辦理備案登記。已備案人員需要住院治療時,可通過電話、微信、短信等多種方式提出轉診申請,經參合地審核后,開具轉診單,即可到省外異地就醫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轉診人員: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即時結報工作的通知》(沈衛計辦發〔2018 〕188號),對于符合轉診條件赴省外異地就醫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患者,首先由參合區、縣(市)新農合管理部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轉診單,即可到省外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