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最多跑一次辦理指南
企業、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業務辦理指南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包括城鎮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等,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一、申請材料
1、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或成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持申請材料到地稅登記所在地的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科、個體科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填寫《遼寧省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2.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科、個體科審核后,為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留存相關材料。
以上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可一次辦結。
可“容缺辦理”的情況:
未提供單位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可提供單位法人身份證號碼,窗口辦事人員登錄戶籍網查詢一致的,予以受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事后補齊。
三、經辦時間
全月工作日辦理。
監督電話:26404121
參保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增加人員
業務辦理指南
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后,需要辦理單位人員增加業務。
一、申請材料
1、《錄用職工登記表》或《錄用職工名冊》原件及復印
件;
2、外市戶籍人員新參保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用于采集戶籍信息。
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持申請材料到所在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個體養老保險科辦理人員增加業務,企業填寫《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變動情況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個體工商戶填寫《沈陽市城鎮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繳費人數增減變動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科、個體科審核后,為用人單位辦理人員增加業務(新參保或統籌內轉入業務),并留存相關材料。
以上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可一次辦結。
三、經辦時間
當月繳費到賬情況下,即時辦理。
監督電話:26404121
參保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減少人員
業務辦理指南
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需要辦理單位人員減少業務。
一、申請材料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持申請材料到所在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個體養老保險科辦理人員減少業務,企業填寫《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變動情況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個體工商戶填寫《沈陽市城鎮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繳費人數增減變動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區、縣(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分局企業科、個體科審核后,為用人單位辦理人員減少業務,并留存相關材料。
以上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可一次辦結。
三、經辦時間
當月繳費到賬情況下,即時辦理。
監督電話:26404121
參保企業工傷保險登記業務辦理指南
一、申請材料:
1.只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參保登記辦理要件:(1)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其他批準成立證件;(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3)稅務登記證(行業企業還須提供醫療保險登記證);(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注:三證合一后持合一的證件即可。
2.非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參保登記辦理要件:企事業科開戶后,持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其他批準成立證件; 注:三證合一后持合一的證件即可。
二、即時辦理
三、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攜所帶申請材料及公章到所屬養老保險分局工傷科辦理即可。
四、可“容缺辦理”的情況
1.以上業務未提供完全相關資料的,可以通過傳真方式提供相關材料,予以受理;
2.法人身份證未帶,可以提供照片等電子信息,窗口辦事人員登陸戶籍網核實一致后,予以辦理。
以上申請材料齊全,需一次性辦結。
監督電話:26404121
職工基本養老金發放辦理業務需提供材料
一、養老金銀行卡號變更服務
1.本人辦理: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及開戶申請單(或存款憑條)。
2.單位代辦:單位加蓋公章的本人身份證、銀行開戶申請單復印件(或存款憑條)。
3.他人代辦:離退休人員身份證和新銀行卡(折)及復印件(復印在一起)、銀行開戶申請單復印件(或存款憑條)、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辦理時間:全月辦理
提示:10日前辦理更改賬號業務的,當月發到新賬號里;11日后辦理更改賬號業務的,次月發到新賬號里。
二、職工基本養老金發放
退休人員新增辦理
1.《沈陽市城鎮從業人員退休(退職)審批表》(含病退和特殊工種的認定)
2.社保卡(無社保卡的持銀行卡及開卡單)
離退休人員喪葬費辦理
1.《死亡證明》復印件
2.死亡人員《戶口薄》本人注銷頁復印件
3.《離退休人員增減變動情況表》(容缺)
4.辦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辦理(個體代辦)
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生活救濟費辦理
1.《參保人員死亡后其供養直系親屬認定表》(由人社局審批)
2. 供養直系親屬身份證
3.與死亡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相同銀行的銀行卡及開戶單(供養直系親屬新開戶銀行卡與身份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
辦理時間: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辦理次月業務
以上兩項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可一次性辦結。
監督電話:26404121
沈陽市參保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 核定業務辦理指南
一、申請材料:
1.繳費基數變動材料: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批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匯總表;
2.職工增加變動材料:事業單位職工增減變動明細表、聘用合同或區縣事業單位出入編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批表;
3.職工減少變動材料:事業單位職工增減變動明細表、終止勞動合同書或干部調出調入呈報表;在職轉退休人員需同級人社局審批的退休審批表原件、沈陽市參保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登記表、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二、申報期: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
三、辦理流程:
參保事業單位持相關辦理要件到所屬養老保險分局做完增減變動后,核定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并打印《沈陽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核定表》;參保事業單位持《沈陽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核定表》到地稅打印繳費票據,通過轉賬方式繳納養老保險費。
四、可“容缺辦理”的情況
1、以上業務未提供完全相關資料的,可以傳真方式提供相關資料,予以受理;
2、未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可提供本人身份證號碼,窗口辦事人員登錄戶籍網查詢一致的,予以受理。
以上申請材料齊全,需一次性辦結。
監督電話:264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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