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一級工傷月津貼漲150元每月達到2250元
12月12日,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關于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調整了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后,一級傷殘每月增加150元,一級傷殘人員每月達到2250元。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工傷待遇調整的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不包括按基本養老金調整待遇的退休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具體調整辦法是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的調整:一級傷殘每月增加150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140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135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30元。調整后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一級傷殘人員每月2250元,二級傷殘人員每月2120元,三級傷殘人員每月2000元,四級傷殘人員每月1880元。2016年12月31日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增長水平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80元。調整后的最低生活護理費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月增加70元。調整后的最低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工亡人員配偶撫恤金每月1030元,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每月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