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級技能提升補貼調整為每月發放 不同職業(工種)或不同等級可多次申領補貼
為加快推進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發放工作,從今年開始,省本級失業保險參保企業職工累計繳費時間滿12個月就可以申領補貼。同時,技能提升補貼由季發放調整為月發放,不同職業(工種)或不同等級可多次申領補貼。
為支持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我省加大技能提升補貼的宣傳力度,鼓勵采取集體申報和個人申報相結合的方式,對符合條件人員較多的企業可由企業進行集體申報,方便企業和職工申報工作的開展。
針對企業和參保職工咨詢相對集中的政策問題,省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對政策進行了解讀。技能提升補貼申領對象取得證書時為企業職工、申報時為失業狀態,或取得證書時為失業狀態、申報時為企業職工,兩者均可申領補貼;因國家或省網證書登載時間滯后等原因,造成申請人申領時間超過規定限期的,可適當延長申領時限;石化、鐵路、航運、冶金等國家有關行業組織發放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獲證人員信息可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查到的,可申領補貼;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可申領補貼;公益性崗位人員隸屬企業的,可申領補貼。
職工在非企業單位工作期間的繳費時間可合并計算。此外,企業跨市設立的分公司職工按參保關系可在參保地申領,在外省獲得證書后轉來我省工作并參保的職工,證書在國家或外省相關網上能查到的,可申領補貼。對跨省或跨市轉入人員,轉入地可聯系轉出地開具未申領補貼證明,再辦理相關事宜。